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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院部党总支、处室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按照市纪委要求,现就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月7日——1月31日

二、学习方式

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线上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采用原原本本学原文、结合工作讨论交流等方式,系统深入学习《条例》,要把学习作为第一需要,在勤学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能力。

三、学习人员

学院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各二级院部党总支纪检小组成员、纪委全体工作人员。

四、几点要求:

(一)迅速安排部署。各院部党总支、处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迅速安排部署《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全体纪检干部尽快知晓学习内容,尽早明确学习重点。

(二)扎实开展学习。全体纪检干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责任,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三)坚持学以致用。全体纪检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刻理解《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的规范要求,从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等方面准确把握纪检工作规律,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

 

 

中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