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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抓手 形成问题线索处置合力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主体责任是主体、是基础,监督责任是依据主体责任来规定和履行的,主要是促进、推动、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天津市宝坻区纪委监委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建立问题线索处置与主体责任沟通机制为抓手,不断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科学构建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履行程序。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宝坻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加强运用“主体责任沟通”工作指引》和《关于在问题线索处置事前或事中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加强主体责任沟通的意见(试行)》,在问题线索处置中构建起“事前+事中”两个层次的“主体责任沟通”机制:一是对反映问题缺乏具体指向和切入点、核查条件不成熟,通过谈心谈话有助于核实情况,以及反映问题比较清晰但情节简单,通过谈心谈话有利于促使被反映人配合快查快结的,可以在提出处置意见前进行主体责任沟通;二是初步核实过程中拟与初核对象接触,为引导初核对象主动配合,可以进行事中主体责任沟通,由主体责任人先行就有关问题与初核对象谈心谈话。同时,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对主体责任沟通实行严格的全过程请示报告制度,沟通建议方案和内容要经过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贯通融合协调并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问题线索处置为抓手,宝坻区纪委监委把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的监督专责有机贯通起来,共同发力、双向监督。一方面,主动向区领导提供主体责任沟通工作指引和被反映人问题清单,讲清沟通的背景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共同做好区领导与被反映人“一对一、面对面”谈话前准备工作,提升谈话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及时跟进运用谈心谈话成果,认真听取区领导关于对被反映人问题线索后续处置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主体责任沟通机制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有效避免了纪委监委一家“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局限,让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切身了解、实际参与到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来,有助于形成管党治党合力。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标本兼治取得实效。把主体责任沟通机制引入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主要基于“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做人的工作”理念,基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既是通过带着问题谈心谈话,体现纪法威慑、越来越严的效果,更是传递组织的信任关怀,通过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给被反映人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真心悔改的机会。主体责任沟通机制运行以来,宝坻区先后有10名区管领导干部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交代问题,均依纪依法受到从轻或减轻处理。同时,宝坻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拓展主体责任沟通机制适用范围,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该机制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同样收到良好效果。如,钰华街道纪工委在处置某村会计长期留存超过限额现金问题的过程中,考虑到违纪事实年代久远、查证难度较大,且初核对象心理负担重、身体状况不佳等情况,委托分管该村的街道办副主任进行主体责任沟通,通过诚恳的“一对一”谈话,初核对象很快就承认了违纪事实,并上交了相关书证材料和3万余元违纪款,最后受到从轻处理。

建立问题线索处置与主体责任沟通机制以来,宝坻区纪委监委运用该机制处置问题线索11件,平均用时23天,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提高54%。(刘光斌 作者系天津市宝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