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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5、负责进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6、对学院基层党组织和院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7、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纪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党组织、党员的处理或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8、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9、拟定学院纪检工作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10、完成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