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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教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陕西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院发展、建设、改革、管理、稳定的重要决策和重要事务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依法治院、依法治教和民主管理水平,加快建设陕西一流、全国知名高职院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除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学院重要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均实行公开。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公开学院重要事项、部门职能工作和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点、热点问题。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广泛吸纳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院务公开工作。

4.坚持时效性的原则。对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学院的难点、焦点问题做到及时公开,增强时效性。

二、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1.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及其完成情况,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

2. 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和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等。

(二)人事工作方面:

工作岗位设置、教职工录用、招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职称评定、考核考评、评优树模、晋职晋级、出国进修、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等方面的标准、制度和结果。

(三)教学科研方面:

1.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教学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教研项目的申报和教学奖励的评审办法、结果等。

2.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和相关情况,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的申报、评审办法和结果,科研基金的资助和使用情况,科研经费中管理费用的提留和使用情况等。

(四)财务资产方面:

1.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及其执行和决算情况。

2.学院基本建设项目、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及投资情况;院内服务项目的经营、承包和招标情况。

3.学院固定资产的新增、报废、转出等。

(五)学生工作方面:

1.奖学金的评比、困难补助金的发放、学杂费的减免。

2.学生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学生处理的条件、办法和结果。

(六)招生就业方面:

1.招生的政策、计划指标、分数、录取结果。

2.就业政策及落实情况。

(七)学院收费方面:

1.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系部职业资格培训项目和收费标准。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以上事项公开的重点是办事依据、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

三、形式和途径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途径。要把院务公开与教代会制度建设相结合,在院务公开中,进一步落实教代会审议、通过、决定和民主评议四项职权,扎实有效地发挥教代会的作用。

(二)建立不定期逐级公开通报制度。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可通过情况通报会、院情发布会、教职工代表会、党政工团联席会、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及时通报公开。

(三)设立院务公开网和院务公开公告栏,对必须在院务公开网或院务公开公告栏公布的事项要及时公布。

(四)在校园网主页建立领导信箱,并在公共场所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畅通教职工和领导沟通的渠道,随时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健全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时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听取反馈信息,并予以必要的答复。

(六)利用广播、院报、院刊、橱窗等媒体公开有关事项。

(七)需向社会公开的院务,要采取公开信或告示的形式对社会进行公开。

四、主要程序

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工作和教职工的意愿,决定公开内容、时机和形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决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工作,各职能部门准备公开材料,协调监督小组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实施公开;教代会组织代表进行讨论和评议;工会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提出整改的办法和措施。

五、机构及职责

院务公开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院行政全面负责,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工会组织实施,纪委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学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和领导院务公开工作。院长任组长,院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会、组织人事处、计财处、监察室、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办公室主任由工会办主任兼任。

(二)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院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办公室、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工会委员1人、纪委委员1人、教职工代表3人组成。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任务是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按时、真实,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是否给予答复和解决,并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六、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院务公开,是推行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扩大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也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院的重要体现,对进一步促进我院的改革与发展意义重大。各处室系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把推行院务公开提高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认真领会院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开展院务公开创造良好的氛围,促进院务公开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规范运作。院务公开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工、团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工会要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供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层面和公开的时机以及公开的形式,应视其情况,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领导、协调指导、坚持程序、规范操作、不断完善,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重点突出,搞好结合。院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学院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进行,把院务公开与学院其他工作结合起来,既不能把院务公开孤立起来,为公开而公开,搞形式、走过程,又不能事无巨细。

(四)要处理好院务公开与学院稳定的关系,处理好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和组织监督以及保密工作的关系。

(五)加强监督检查,保障监督渠道畅通。对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的公开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执行、落实。监督小组有权督促检查,有权对公开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监督小组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健全了有效的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