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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维修、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我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及维修、装饰、装修等项目招标工作,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咸阳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咸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标采购范围及限额

1、单项采购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一般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器械、电视机、录像机、通讯器材、洗衣机、吸尘器、碎纸机、空气调节设备、投影仪、扫描仪、刻录机、UPS电源、其他电器设备等),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纸、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家具(包括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床上用品等),机动车辆,电梯,锅炉,通用办公软件,公务服装,图书及教材等。

2、预算金额在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下的工程(房屋及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房屋装饰、装潢工程、水暖管网维修更新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其他工程等)、服务(机动车辆统一保险,机动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政府采购项目的设计费等),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各种专用票据、材料的印刷,各类公务机票统一采购,各类会议定点接待、统一结算等。

3、其他物资、用品、设备(燃料、疫苗、教学设备、实验室装置、教学模型、医疗器械、计划生育设备、分析检验设备、消防专用器材、体育专用设备及器材、无线电防震、防雷专用设备等)。

上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畴,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报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新建工程、基本建设工程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二、招标采购项目的申报审批

1、采购项目由需求部门(系、处、部、室)提出书面立项申请报告,并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立项审批表”。(审批表填写内容见采购工作程序)。

2、审批表由需求部门(系、处、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勤管理处、计财处初审,报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院长审批。

3、采购部门(后勤管理处)按批准后计划采购。

三、项目采购

1、采购项目须经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2、采购项目应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

3、学院采购工作除“部门预算”单列的项目,部门可以采购外,其余物资设备等均由采购部门(后勤管理处)集中采购。

四、采购一般原则

1、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都要自律规范,各尽其职,主动配合,协调支持,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2、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都要以对学院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力求节约,反对浪费,廉洁、高效履行职责。

3、各项采购活动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集体采购、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选定符合使用要求,性能比较高的物资设备。

4、采购工作程序应注意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般情况下至少应引入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要从维护学院利益出发,本着“诚心、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各种商务关系。

5、采购工作必须始终有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

五、采购活动的运作方式

(一)、采购活动按照采购预算金额大小可分别采用邀请招标、询价竞标、询价谈判、认质认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指按照采购谈判小组议定的资质条件,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特定供应商参与投标,并按照评标小组议定的中标条件,评议、比较、确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方式。

2、询标竞价。询标竞价采购是指采购谈判小组按照议定的资质条件,在对商家资质、产品质量、生产条件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比较的基础上,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投标报价,采购工作小组通过综合评议,竞价谈判,按照“质量保证,服务可靠、价格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3、询价谈判。询价谈判采购是指由采购谈判小组根据市场情况“货比三家、集体研究、谈判压价,择优选定”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4、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采用该方式:

(1)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2)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3)预先声明须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5、认质认价。认质认价是指依据采购计划,委托施工单位实施采购的一种方式。采取委托采购方式时,业务主管部门应出具“认质认价通知单”,并以审定的《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认质认价审定表》作为结算依据。

(二)、招标采购活动应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活动备案表》;询价采购活动应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询价谈判采购活动备案表》;认质认价应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认质认价审定表》;商务关系存续应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商务关系存续合同审批运行表》。

(三)、学院后勤管理处及有关物资设备使用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特点,建立常用物资设备“采购资源信息库”。采购资源信息库除准确反映供应商资质信誉情况外,还应从可供应商品和已供商品两方面反映各供应商的商品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特点、价格状况等情况。一般情况下,采购资源信息库中同类商品至少应保证有五家以上资质较高、信誉状况良好的潜在供应商。采购资源信息库应实行滚动优选,动态管理。

六、采购工作程序

(一)、采购立项

用户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在对市场状况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立项报告,并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立项审批表》,办理有关立项手续。立项审批表应包括的基本内容:申请立项的理由、物品品种、质量标准、规格型号、需求数量、用途、技术要求、主要性能指标、预算价格依据及预算金额等。对于采购金额度较大的项目或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高的物资设备,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条件、产品业绩情况、原材料配件、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提交学院领导。必要时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会,论证会评审委员由相关领域3人以上专家委员会及学院纪检、财务、用户单位、职工代表等组成。通过可行性论证报评审后方可立项。学院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在立项审定的资金额度范围内,不得随意突破,不得随意增加采购数量和品种。对于确因实际情况不得不变更调整时,必须事前征得院领导同意。

(二)、邀请供应商

在采购计划确定后,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发布需求信息,选择三家以上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竞价。

(三)、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及产品考察

招标前,业务主管部门应对供应商资质信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资质证明一般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特殊行业管理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书、年度审验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或鉴定报告等。

(四)、供应商选定

1、招标采购。招标采购项目应由业务主管部门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资格要求;(2)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3)对标底的质量配置或材质要求;(4)供货方或工期要求;(5)投标报价截至日期。

2、询价谈判。询价谈判由采购小组负责。一般情况下,应要求被询价供应商进行一次性报价。采购谈判小组应根据采购需求,综合考虑质量、服务,按照合理最低价原则最终确定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被询价的其它供应商。

(五)、合同谈判及草签

谈判人员由采购谈判小组确定,一般不得少于3人。招标采购谈判应在纪检人员参与下进行。谈判对象应是招标结果或考察意见明确的供应商。在采购谈判小组认为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谈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实行开放式竞价机制。即向首选的优化标的,允许首选中标人和被选中标人之间二次竞价确定最终供应商。

(六)、合同审批

物资设备采购合同都应填报《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审批运行表》报批,经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凡未经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查签署的均为无效合同,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七)、货物验收和付款

每项采购活动,货到入库前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货物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品牌、外观配置等方面的情况组织初步验收,填报《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验收单》,并在“验收情况”栏内载明供货质量情况。验收没有达到质量要求时应做退货处理。

对于需要安装、施工的设备或物资,在竣工运转正常后,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总体验收,并填报《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单》。

采购活动付款要与合同履约进度情况相协调,以“保证供应,保证质量,最大限度降低资金风险”为原则。财务部门办理物资设备采购付款手续时,必须以会签的《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验收单》、《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设备采购验收单》作为付款的依据。

(八)、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规范,各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立项审批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书”、“报价单”、“合同审批表”、“合同书”、“验收单”和“会议纪要”等均为采购活动必须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应由业务主管部门专人负责及时归档备案。

七、纪律和监督

(一)、纪律要求

1、采购活动必须遵守“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禁止暗箱操作,严禁个人说了算;

2、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不得向供应商泄露有失公正或影响公平竟争的商务信息;

3、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馈赠及有失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供应商的一切让利性承诺均应反映在订立的合同之中。

(二)、采购小组工作接受学院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财务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有责任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拒付货款。

(三)、学院纪检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监督方式根据情况需要确定。

(四)、纪检部门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实行监察报告制度。在招标采购活动终结,纪检人员应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活动备案表》的监察报告栏形成“监察报告”。监察报告应能准确反映本项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对采购活动情况作出监察评议,提出监察建议或意见。

八、本办法与咸阳市政府关于物资采购规定办法不相符时,以市政府规定为准。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录: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集中采购目录(试行)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陕西省200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现公布我院必须委托采购职能部门实施集中统一采购的项目如下:

1、一般电器设备

摄影摄像器材、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器械、电视机、录像机、通讯器材、洗衣机、吸尘器、碎纸机、空气调节设备、投影仪、扫描仪、刻录机、UPS电源、其它电器设备等。

2、办公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复印纸、打印纸、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3、家具类

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床上用品等。

4、专用设备物资类

机动车辆、电梯、锅炉、通用办公软件、公务服装、图书及教材、教学设备、实验室装置、教学模型、医疗器械、计划生育设备、分析检验设备、消防专用器材、体育专用设备及器材、无线电防震专用设备等。

5、服务类

机动车辆统一保险,机动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各种专用票据、材料的印刷,政府采购项目的设计费,各类公务机票统一采购,各类会议定点接待、统一结算等。

6、工程类

房屋及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房屋装饰、装潢工程、水暖管网维修更新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其他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