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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执纪监督切实纠正“五一”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县区市纪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级各新闻单位:

“五一”将至,一些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可能反弹或发生。为了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坚决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站等媒体,继续加大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各级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的要求、措施及成效,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形成弛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重点栏目、版面和专题专栏,强化执纪监督宣传,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八项规定。

二、畅通举报渠道。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设置“四风”问题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对受理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公开处理结果,并回复举报人。各县区市纪委监察局要结合内设机构调整的实际,于4月25日前将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电话重新进行公布。

三、强化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五一”重要节点,结合工作实际和民意需求,及早安排部署,强化对党员干部过节行为的监督。节前和节日期间,要组成检查组持续开展明查暗访活动,通过突击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五一”前后,市纪委将派出检查组到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窗口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

各县区市、市级各部门要将“五一”期间开展执纪监督情况于5月6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中共咸阳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